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近日,中共葫芦岛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严明“两节”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树牢“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主动查摆问题,全面抓好整改。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并管好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和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纪律处分条例》及近期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重申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把预防提醒和警示教育工作做细做实。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要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重要节点和重要岗位,常态化开展“第一种形态”监督,严抓严管,约谈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底线、明红线,懂规矩、守纪律,确保清廉过节,严防“节日腐败”。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向以***同志为核心的***对标看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日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高档酒水、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安排、娱乐活动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驻外地机构违规就餐;严禁违规借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或组织联谊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把节日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合力,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通知》所列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要严查快办,特别是对心存侥幸、仍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要从重惩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对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失责失察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重要节点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对“四风”问题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严从紧要求,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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