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启动电子商务和在线管理软件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细则
广东省中小企业启动电子商务和在线管理软件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广东省电子商务“十一五”规划》精神,落实省领导《关于安排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应用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的请示》的指示,大力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强与国内龙头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合作,特设立“广东中小企业启动电子商务和在线管理软件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
第二条 扶持资金从省现代信息服务业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2008年、2009年分别安排500万元,共1000万元。重点用于与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扶持我省20000家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管理软件。
第三条 为了规范“广东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专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省政府与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合作,实现扶持资金科学有效的管理与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省电子商务应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第二章 扶持资金的管理
第四条 扶持资金由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申报,经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组织审核确认后按规定程序下达, 2008年至2009年共扶持20000家(新增企业)广东省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由省财政统一转入指定的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广东银行账户实行集中管理。由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负责制订监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并全面组织监理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 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保证扶持资金仅用于广东省中小企业支付使用“电子商务专区”中相关服务,不得用作其他服务。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应保证被扶持的企业必须是首次使用“广东省电子商务专区”的新客户。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必须按要求向创新中心提供申请扶持的企业在“广东省电子商务专区”中注册及应用电子商务的历史记录等后台管理数据供审核。如资料不足或申请企业达不到本方法中规定的条件,创新中心有权驳回该企业的申请。如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无法提供相应的审核管理数据,或者未提供500元增值服务及对企业扶持款项的减免,创新中心应向省信息产业厅申请暂停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扶持资金账户的使用。
第六条 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应根据本管理细则的审核流程确认被扶持企业的身份,并确认其在电子商务专区的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扶持资金扶持要求。每年度汇总核准后的被扶持中小企业名单,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呈报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创新中心监督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落实每一笔扶持款项的支付和500元相关增值服务的提供,并将监督结果反馈给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其程序遵守国家和省级财政有关扶持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规范的财务制度和本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第三章 扶持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 本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细则执行前,创新中心应与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确认严格执行本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在使用扶持资金过程中,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应定期主动提供企业注册时间、企业平台访问记录等真实后台管理数据,并协助创新中心审核被扶持企业是否符合扶持扶持资金的申请条件。创新中心信息化专家也应积极参与电子商务专区的建设,共同推进建设符合广东省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
第八条 为保障扶持资金的有效监理,创新中心与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需正式签订《广东省中小企业启动电子商务和在线管理软件专项扶持扶持资金监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应按扶持资金额度的3%向创新中心支付监理费用。监理费用由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自行承担,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扣除。
第九条 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收到扶持资金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从收到当天起算),一次性支付创新中心3%的监理费(按一期扶持资金500万元计算,合15万元)。
第四章 扶持资金的对象与条件
第十条 扶持对象:在“广东省电子商务专区”新注册并使用了阿里巴巴平台“诚信通”或阿里软件“e网打进”达到一个季度以上的活跃企业会员,具体时间从“广东省电子商务专区”正式上线日即2008年11月18日起计算,按上线时间截至第10000家。
第十一条 扶持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方可享受扶持资金的扶持。
1、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必须在广东省电子商务专区实名注册,注册使用的企业全称与法人姓名与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必须一致。
2、企业身份认证的信息必须能通过第三方具有独立资质的认证公司进行的“企业的合法性、真实性”的核实。申请人必须能通过“隶属该企业且经过企业授权”的查证。
3、被扶持企业必须是 “广东省电子商务专区”正式上线后, 2008年度或2009年度新注册的企业会员,原阿里巴巴平台和阿里软件用户不享受扶持资金的扶持优惠。
第十二条 扶持标准:每家使用阿里巴巴“诚信通”服务或使用阿里软件在线管理软件“E网打进”的新增活跃企业用户政府补助500元。由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使用了“诚信通”或“E网打进”一个季度后,由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汇总本细则第十四条所列相关资料,经创新中心确认属实后,由两家共同盖章上报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
2、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应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及企业访问记录,协助审核企业身份及是否为专区新增会员,并确认其是否为电子商务应用的活跃会员。
3、在依据细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条件属实并符合申报要求后,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确认企业名单,汇总备案。
4、企业名单经核准后,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每家中小企业账户增加500元或在下一季度减免企业500元,同时免费为企业账户提供另外500元相关增值服务的费用。
5、省创新中心负责监理,确认企业得到费用减免以及相关增值服务。并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整理后报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
第十四条:申请扶持资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料:
1. 填写完整的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包括阿里巴巴会员登录名、申请人真实姓名、公司全名等信息)
2. 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2007年财务审计报告;
5. 阿里巴巴提供的“诚信通”企业会员服务的***复印件或“e网打进”服务的***复印件;
6. 填写完整的联系人表格和电子商务应用总结调查表;
注:如果阿里巴巴和阿里软件拥有相应第三方企业身份认证机构服务,认证流程可以相应简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广东省电子商务专区数字证书的应用及推广。在与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广东省电子商务专区的基础上,2009年引入CA认证,建立一套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电子商务认证服务平台,为我省未来的电子商务发展打下更好的基础。认证平台的建设由创新中心联合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负责。
第十六条 本扶持资金使用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