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其异议应当针对全部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
电 话: 0757- 88231803
地 址: 佛山市高明区
邮 编: 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88620868,0757-88620838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邮 编: 528000
***: 获奖、信誉证明表格投标主要人员表格评标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