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塑料制品国际采购中心万方电子商务中心和商业综合楼A1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5〕374号
关于佛山塑料制品国际采购中心万方电子商务中心和商业综合楼A-1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佛山塑料制品国际采购中心万方电子商务中心和商业综合楼A-1单体建筑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广东万方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塑料制品国际采购中心万方电子商务中心、商业综合楼A-1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广明高速以北地块
四、申报类型:建筑方案修改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电子商务中心变更内容:
1.删除原电子商务首层男女卫生间,改在3-J轴楼梯后,详见图纸;
2.删除首层信息机房,删除首层1-6轴至1-13轴商铺及走道隔墙,修改为大空间大堂详见图纸;
3.取消3-F轴开关房,修改为商铺详见图纸。
商业综合楼A-1变更内容:
1.首层中间楼梯取消,两端4条楼梯出口修改;
2.2-4层改为开放式大空间,取消隔墙,中间楼梯取消,增加公共厕所;
3.天面层中间楼梯梯间取消。
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地块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8日(共十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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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