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珑熹水岸花园一期二期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744号
关于珑熹水岸花园一期、二期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以西、天宁路以北的建设项目珑熹水岸花园一期、二期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佛山市宝筑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御和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珑熹水岸花园一期、二期
三、修改情况: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珑熹水岸花园一期:
1.由于单体报建,9栋商业楼建筑高度由12.8米调整为15米;
2.根据立项文件,工程名称修改为“珑熹水岸花园一期”;
3.上述修改不涉及指标变动。
珑熹水岸花园二期:
1.根据实际单体报建,调整6栋北侧首层架空范围;
2.根据立项文件,工程名称修改为“珑熹水岸花园二期”;
3.上述修改不涉及指标变动。
方案情况:
珑熹水岸花园一期用地面积22889.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655.39平方米,基底面积5144.46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7224.57平方米, 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48%,绿地率30.01%。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
珑熹水岸花园二期地块用地面积2194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650.41平方米,基底面积2211.1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4854.82平方米, 容积率2.5,建筑密度10.08%,绿地率30%。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8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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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熹水岸花园二期总图20181217_t3-Mod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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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熹水岸花园一期总图20181217_t3-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