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城新天地广场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255号
关于荷城新天地广场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以东、凌云巷以北的建设项目荷城新天地广场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佛山市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荷城新天地广场
三、修改情况: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 1号商业裙楼删除“未含女儿墙”标注,高度改为35.0m,电影院顶面最高标高改为43.1m;
2.2号楼删除“未含女儿墙”标注,高度改为99.8m;
3.3号楼删除“未含女儿墙”标注,高度改为84.5m。
4.由于各单体改动,总建筑面积由121472.58平方米调整为121253.9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81733平方米调整为81663.9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8173平方米调整为8166.54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由37382.06平方米调整为37248.23平方米,建筑密度由50%调整为49.96%,其余指标相应微调。
四、方案情况:用地面积1634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253.95平方米,基底面积8166.5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1663.91平方米, 容积率5.0,建筑密度49.96%,绿地率15%。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5日(其中6月18日为公众假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6月13日
***:
总平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