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及厂区综合楼厂房单体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815号
关于佛山市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及厂区综合楼、厂房单体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佛山市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楼及厂房单体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
三、修改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市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440***********0号。现建设单位申请变更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由原“佛山市禅城区雄耀塑料厂”变更为“佛山市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由原“佛山市禅城区雄耀塑料厂综合楼、厂房”变更为“佛山市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楼、厂房”。
建设单位申请对佛山市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楼及厂房单体方案进行如下修改:项目综合楼及厂房调整了平面布置图及立面门窗位置,综合楼和厂房总建筑面积不变,对总平面各项技术指标没有影响。(详见附图)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佛山市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及各单体的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22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31399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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