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林村前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澄清公告(02号)
致:各投标单位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说明,原招标文件与此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P92投标函格式第4点:从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之日30天为有效投标期,在有效投标期内我方将严格遵守本投标的各项承诺。在该期限满期之前,本投标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
2.现修改为:从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之日60天为有效投标期,在有效投标期内我方将严格遵守本投标的各项承诺。在该期限满期之前,本投标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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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罗林村前环境提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