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宁社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宁社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宁社区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南海区丹灶镇
2、项目概况:
2.1金宁社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的主要内容包括:装修和安装两部分的施工内容;总投资约人民币96万元。
2.2 招标内容:金宁社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3 工程地址:南海区丹灶镇。
2.4 计划工期
工期: 75 日历天完成 (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5、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二级)(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有效的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其它人员要求:
A.施工员: 至少1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B.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
(3)信誉要求(企业状况):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7、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 06 月 26 日~2015年 07 月 0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地点: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电话:0757-82282160 联系人:陈***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2 报名时间: 2015 年 06 月 26 日 8时30 分起至 2015 年 07 月 03 日 17 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开户证明、人员证件等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5年 07 月 15日上午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作为投标资料组成部分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4、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http://www.danzao.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宁社区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地 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
邮 编:528225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陈工 |
电 话:0757-85413602 | 电 话:0757-82258808 |
传 真:0757-82132609 | |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