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督促涉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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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6日发表
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督促涉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安办〔2016〕4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镇(街道)及时总结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将工作总结和《南海区2016年涉氨制冷专项治理数据统计表》(见***)连同电子版,分别于2016年5月25日和2016年10月25日前通过政务网上报区安委办。
联系人:赵雁,电话:86238125。
***:南海区2016年涉氨制冷专项治理数据统计表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南安办45号)*** 南海区2016年涉氨制冷专项治理数据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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