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启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并列出时间表和工作目标
日前,我市正式启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并列出时间表和工作目标。
今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划转移交,实现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归并整合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实现“四个统一”。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使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这次抚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至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为基本方向,以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和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为重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城乡一体、协调创新的原则,全面实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现存问题,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科学精细,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这次执法改革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实现“四个明确”:即明确各级党委坚强领导,明确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各级部门职责权限。保“四个到位”,即确保职责划转移交到位,确保队伍整合归并到位,确保执法重心下移到位,确保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名称和职权范围,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执法程序和文书,统一行政处罚依据和裁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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