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评议食品药品监管局及部分基层所站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5〕116号)
南府办〔2005〕116 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评议食品药品监管局
及部分基层所站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区政府纠风办制定的《佛山市南海区评议食品药品监管局及部分基层所站行风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一日
佛山市南海区评议食品药品监管局及
部分基层所站行风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评议食品药品监管局及部分基层所站行风工作,根据省纪委五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风评议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通过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的监督作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解决被评议单位突出的行业作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行业行风,为我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评议范围和评议内容
(一)评议范围: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部分基层所站。鉴于原各镇(街道)在2002年至2004年已对所有基层所站基本评议完毕(省直管的行政、事业单位除外),镇级区划调整刚结束,且今年上级对如何评议基层所站工作没有提出明确要求。因此,是否对基层所站进行评议,由各镇(街道)自行确定,但方案必须在6月15日前报区政府纠风办。
(二)评议内容:
1.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计划、措施的情况。
2.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和事务公开,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情况。
3.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改进作风、秉公办事、廉洁从业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4.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工作效果情况。
5.被评议单位遵守收费和罚没管理规定,依法收费和执罚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行风评议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区政府纠风办负责,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支持。各镇(街道)可参照区的做法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日常工作由镇(街道)纪监组(办)或党政办负责。
(一)成立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各阶段的评议工作。组长由孔耀明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何赐锡(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担任,成员有:金基岩(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麦齐崧(区人大)、叶剑辉(区政府纠风办)、叶增显(区总工会)、赵魁萍(区妇联)、麦剑瑢(团区委)。被评议单位要成立行风自评领导小组,制定行风自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行风自评工作。被评议单位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行风自评工作方案请于6月15日前报区政府纠风办(电话:86391000,传真:86320039)。
(二)组成行风评议团。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邀请区人大代表2人(其中区人大常委1人),政协委员2人(其中政协常委1人),特邀监察员、民主党派人士各2人,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推荐代表2人,新闻工作者2人,共计16人,组成行风评议团。评议团的任务是:对照评议内容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归纳社会各界意见形成评议报告;对被评议单位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进行面对面的评议;***检查被评议单位的行风整改工作情况。
四、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评议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行风工作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4月至5月)。组建评议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对行风评议工作进行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自查自评阶段(6月至7月)。被评议单位对照评议内容,以依法行政和执法、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为重点,结合省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按照评议要求,写出自查自评报告,于7月20日前提交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和行风评议团。
3.评议阶段(8月至9月)。行风评议团采取视察、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受理投诉等多种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形成评议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民主评议行风会议,由行风评议团成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集中评议,并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进行测评。根据《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当年行风评议中被评为较差等级的单位,下年度应继续列为行风评议对象。被评议单位全体干部都要参加评议大会。被评议单位要对行风评议团提出的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评议会议可邀请新闻单位参加。
评议会议的程序:(1)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作自评报告。(2)行风评议团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3)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对评议意见表态。(4)区政府分管领导讲话。(5)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讲话。
4.整改阶段(11月底前)。被评议单位根据行风评议团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在2个月内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并形成书面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和区政府纠风办。年底前,区政府纠风办组织行风评议团部分成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要求被评议单位汇报整改情况。第2年进行1次“回头查”,以巩固行风评议工作的成果。
(二)评议基层所站行风工作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各镇(街道)可参照上述做法自行确定评议基层所站行风工作的步聚和时间,但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和被评议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行风评议工作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
(二)改进评议方法,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有关部门和行风评议团在组织民主评议活动中,要努力在征求反馈意见、评定测评等级等方面下功夫,全面准确掌握被评议单位行风方面的状况,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所作出的评价和提出的意见中肯、有针对性,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体现民意和行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注重实效,抓好整改。被评议单位对群众和行风评议团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要做好整改计划,逐步落实。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纠、以评促改。
(四)做好情况综合上报工作。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开展行风评议的镇(街道)要在11月底前,将行风评议工作总结报送区政府纠风办。
主题词:监察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