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项目概况:工程总造价约为1675.24万元,其中一标段约为809.86万元,二标段约为:865.38万元。
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 月,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4、招标内容:新修涵管、整修田间道路工程,包括百东村片、民乐村片、新田村片、太平村片、西岸村片、崇北村片、七星村片、平沙村片、儒溪村片、岭西村片十个村片,具体以工程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施工图纸为准)。其中百东村片、民乐村片、新田村片、太平村片、西岸村片为第一标段,崇北村片、七星村片、平沙村片、儒溪村片、岭西村片为第二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投得一个标段,若某投标人同时被评为二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时,则中取金额大的标段,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由排位其后的递补为中标人。
5、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需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建造师证(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的项目负责人【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具有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2)施工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3)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且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将基本信用信息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且其基本信用信息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 ,以下简称“共享专栏”)上公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有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
6、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人。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 7 月 1 日~2015 年7 月 7 日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套人民币800元(含电子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718****48571
③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款项来源: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费。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时间:2015年 7 月 1日~2015年 7月 7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窗口
电话:0757-86827736 联系人:梁先生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经西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已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银行缴款凭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担保的银行汇款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证书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原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回)
3)资格审查资料;
4)投标文件资料。
以上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料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身份证未能通过验证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2、递交时间:2015年 7 月 21 日上午9 时00 分~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西樵镇政府内)。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hcet.com)和西樵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海区西樵镇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邮 编: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余先生
电 话:0757-86890797 电 话:0757-83160058
传 真: 传 真:0757-8316006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