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村新填地经济社村级交易网上公告
一、竞投标的物基本情况
1、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 中区村新填地股份合作经济社
2、单位编号为 桂中区新填地社立【2015】0003号的交易信息如下:
资产名称 | 资产地点 | 占地面积(㎡) | 租赁时间 | 准入条件 | 增价幅度 | 交易保证金(元) | 交易底价 |
(海天石材厂、宏富车间)土地 | 新填地工业区 | 6014.88 | 12年 | 无 | 10,000 | 1,200,000 | 1,200,000 |
3、租金收取方式: 每月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 ;
4、其他情况说明:
(1)资产占地面积为6014.88平方米,其中水泥地594平方米(详见出租红线图);另外地上附着物面积6215.18平方米作为宗地的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免费使用。
(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装修期满后正式计算租期及租金,租期为12年;在出租方完成租赁物处理后,再另行与竞得人商定合同签订的具体时间。
(3)120万元为交易底价,最终与成交价等额的款项作为处理租赁物的费用,该款项不抵作租金,不作退还;该款项由我经济社用作理顺我社与原租户的关系,主要用于支付原承租人拖欠工人工资、拖欠我经济社租金、水电费及管理费等费用;成功交易后,竞得人所缴交交易保证金120万元直接转为该款项;若以高于底价的金额成交,则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我经济社支付竞得价与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120万元的差额部分的款项;
(4)竞得人除缴交上述(3)中规定的费用外,还需每月缴交租金;第1-3年的租金标准为每月31500元,第4-6年的租金标准为每月40950元,第7-12年租金标准为每月52100元。
(5)竞得人应合理使用现有租赁物,不得破坏其使用功能。租赁期间地上附着物的维修、维护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因竞得人经营而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的,竞得人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二、竞投注意事项:
1、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仅有一个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该竞投人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成交;若该竞投人未到场的,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内到本中心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交易失败,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如有二位或以上竞投人参与竞投,则采取竞价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若价格与条件相同的,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若无竞投人报价的,则本项目交易失败。本项目交易失败的,另行组织交易。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符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下列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投人共同支付一份数额等同于交易保证金的款项,以补偿出租方因竞投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上述款项由上述竞投人按比例平均分摊并从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减:(1)竞投人不到场竞价的;(2)竞投人虽到场但没有参与竞价的;(3)竞投人的报价无效的。
三、报名所需资料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如需办理委托手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经营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自然人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地点: 中区村新填地股份合作经济社办公室
3、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0日至 2015年11月26日下午 4:00时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9时,地点: 中区居委二楼会议室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郭先生、黄先生86705798、86700938
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联系我社实地勘察场地,咨询了解实际情况后再报名竞投。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中区村新填地股份合作经济社
2015 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