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石三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明路(岭南大道-湾梁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 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832590 传 真:0757-83932017 电子邮箱:vit.bco@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澜石三路改造工程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三路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包括对澜石三路路面进行沥青罩面、重新进行道路路标、修复人行道和道牙石、开挖排水管道沟槽并装置雨水检查井、重新进行路灯安装及绿化改造。工程全长378.014米,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6车道进行设置,设计车速为30km/h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使用附近商圈公厕。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营运期路面径流:通过排水边沟引至市政雨水管网,排入水体或两侧自然环境中,污染物得到稀释或净化降解。施工扬尘:洒水降尘。营运期汽车尾气:道路沿线植树绿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使用附近商圈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剩余物料:设置好建筑垃圾固定的临时堆放地点,建筑垃圾纳入所在市政建筑垃圾系统处理。施工期噪声:有效降噪,建议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严禁在夜间施工作业;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避免多台机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或采取个人护措施。营运期噪声:采用沥青路面,绿化降噪,加强交通、车辆管理等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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