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翠珠一街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香发改〔2019〕75号
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报送翠珠一街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香公管函〔2019〕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翠珠一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019-440402-48-01-024202)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香洲翠珠一街。对翠珠一街进行道路整体改造,道路长406.39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并新建道路路面、人行道,新建污水管网及通信排管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684.69万元以内。
资金来源:1684.69万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9〕69号)。
(二)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翠珠一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2019年4月23日)。
(三)《关于提供翠珠一街道路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珠规建香〔2019〕104号)。
(四)《关于申请免除办理翠珠一街道路改造工程相关用地审批手续的复函》(珠国土香函〔2019〕241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工程节能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的要求,请按相关规定实施。
(二)请按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并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香洲分局《关于征求翠珠一街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复函》(珠规建香〔2019〕225号)中提出:“该段道路规划雨水渠宽约10米且已列入近期改造实施计划。该段道路雨水渠改造是否纳入‘翠珠一街道路改造工程’一并实施,请你单位就该事宜征询市、区排水主管部门意见”,请你单位按照复函要求尽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免造成重复投资。
(四)该工程拟对道路路面改造,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但目前从翠珠路路口至设计终点位置,均已铺设新的沥青路面,且本次污水改造范围位于人行道内。建议你单位综合考虑在不影响道路整体设计的基础上,尽量保留现有已完成铺设的沥青路面段,以免造成重复投资。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