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三水对小额工程招投标实行摇珠法
佛山日报讯 记者吴志远 通讯员唐艳桃报道:为对小额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管理,7月1日起,三水对小额工程招投标实行摇珠法。有企业负责人认为,摇珠法既可简化招投标的程序,又能遏制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三水区将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建设招投标事权下放到镇街。大部分镇街小额工程招投标制定了限额操作的方法。限额在10万元~50万元之间的工程采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有的镇街采取直接发包,有的镇街采取公开招标建立“企业库”包组轮流发包施工。“各镇街招投标的下浮率则在10%~30%之间,期限为2~3年不等。”
事实上,各镇街小额工程招投标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首先,小额工程公开招标的法定流程长,程序繁,成本高,不符合小额工程建设的特点。而建立“施工企业库”轮流发包施工,期限内,其他企业无法参与招投标,存在“排他性”行为,不符合招投标法的精神。
其次,“企业库”招标的下浮率过高,容易导致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进入“企业库”而不计成本承诺较低的下浮率,对工程质量和进度造成一定影响。
为此,三水推出《国有资金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取定标管理暂行办法》,从7月1日起,对镇街小额工程招投标推行摇珠法。
三水区纪委、区资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摇珠法以20万元为限额,20万元(含)以上,以近年来各镇街小额工程平均下浮率为基准,设定一个下浮率范围,通过两次以上摇号,在报名的施工企业中产生中标候选企业。20万元以下,由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采用摇珠法进行招标。
南山镇工程承包商林晓胤认为,摇珠法既能简化招投标的程序、节约时间和施工成本,又能对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管理,遏制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