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作
11月5日,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作。受省司法厅领导委派,基层处李静副处长与市司法局领导成员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基层科负责人,以及佛山日报、佛山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挂牌仪式活动。
按省的最新要求,市司法局于近期,对今年5月8日开始试运行的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进一步充实了服务职能、拓展了服务领域、做实了服务要求。该中心位于市司法局一楼南侧,面积304平米,划分服务区、等候区、办公区3个功能区,设置7个服务窗口和1个接待室,设有服务大厅、接待(咨询)室、行政审批室、人民调解室等10个功能室,可为市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律师代拟法律文书、公证办理等130多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足于“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定位,以“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专业化”为工作原则,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实体化运作模式,为市民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试运行5个多月来,累计接待市民群众3200多人,办理相关业务和解答法律咨询5300多件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依托市法律援助处、市珠江公证处、市岭南公证处、市律师协会和市司法鉴定协会,在原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的基础上,采取市司法局业务科室进驻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参与的方式组织资源建立起来的。它具有5个特色:一是市司法鉴定协会进驻该中心,可提供司法鉴定咨询和受理投诉业务;二是具有较多的行政审批职能,可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人员或机构的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受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业务;三是实现市珠江公证处和全省首家备案制公证处--市岭南公证处同时进驻,提供公证咨询、办理等服务,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四是部署了一套专用视频会议系统,可与各区司法局、各镇(街)司法所进行视频通话,用于开展案件会商、纠纷调处、应急指挥等司法行政综合事务;五是配备了1名专职的安保人员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械,并拟按特岗人员标准为“窗口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佛山市共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801家(其中市级1家、区级5家、镇街32家、村居763家),建成了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具有佛山特色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全领域、多功能、高标准。仅今年以来,上述平台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来信8万多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近11万件次。(局办公室供稿)
省司法厅基层处李静副处长(左)和市司法局赖洪健局长(右)为中心揭牌
活动现场
现场讲解
中心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