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民主法治旗帜为智慧佛山聚力
——隆重纪念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
金秋时节,在全市人民全面建设“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的热潮中,我们迎来了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30周年纪念日。
1980年9月3日,30年前的今天,佛山市(县级)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健全地方政权体制的重大举措,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自此,我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抚今追昔,过去30年,改革开放波澜壮阔。岭南佛山勇立潮头,走过了一段经济、社会领先发展的辉煌岁月。历史必将铭记,30年里,市历届人大常委会,秉承“敢为天下先”的佛山人精神,依法履职权、担责任,为佛山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付出了艰辛努力,做出了卓越贡献。
从呱呱坠地到而立之年,从新生到成熟,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建章立制,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邀请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农村基层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很多工作甚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审议、决定了无数与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
充分行使监督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0多项,检查、调研法律法规实施情况180多项次;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市水平进一步提高;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和人事任免权,稳步推进着地方政权建设;代表工作不断创新,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得到尊重,代表共提出了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3488件,其中重点议案(重点督办议案)96件……
30载春华秋实,存留的文献卷帙浩繁,方方面面的成就不胜枚举,它们累积起来的,正是佛山跨越式的发展步伐,亦是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能力的不断提高。30年的实践雄辩地证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是佛山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坚定的制度基础,坚强的制度力量,相辅相成,须臾不离。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隆重纪念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既是对一个重要历史节点的回顾与瞻仰,更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史为鉴,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汲取经验财富,积蓄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无穷动力。
今天,我市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时期,“以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目标的实现,攸关佛山在新一轮区域经济、城市发展竞争中的前途命运。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在构建“智慧佛山”的征途中,无疑具有特殊的地位,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尤其是民主与法治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主导之责。始终坚持、不断深化民主与法治建设,是佛山市历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本经验,亦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矢志推进、砥砺前行、锐意创新的核心任务。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两大基石,民主与法治,为地方发展提供着必要制度保障、法治支撑,也必将成为构建“智慧佛山”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与基本法则。
弹指一挥间,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已经走过30年光辉历程。“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们相信,市人大常委会必将继续高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大旗,在中共佛山市委的领导下,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依法履行职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建设、为创造佛山人民幸福生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