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第四督查组莅岛开展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专项督查
6月2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瀛带领省安委办第四督查组,在市安监局纪检组长翁健的陪同下,到南澳县开展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专项督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海生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健身广场、文化广场、山顶大圆公交站、前江加油站、青澳湾等地,对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督查组肯定了南澳县在落实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吸取近期我省城乡电力设施涉水触电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供用电设施主体责任,加大供电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落实整改到位,确保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使用。
黄海生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压实安全责任主体,强化安全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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