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旧改造认购廉租房标准3756元平方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日前在官网挂出《关于2011年度“三旧”改造项目认购廉租住房房源价格标准的公告》,明确我市中心城区2011年度认购廉租住房房源价格标准为:金平、龙湖区为3756元/平方米,濠江区为2492元/平方米。
该《公告》表示,此举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操作办法(试行)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汕府办〔2010〕158号)精神和《关于在“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记者查阅政府网站了解到,按我市《关于在“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试行)》,凡中心城区的“三旧”改造项目为商品房项目的,应当配套廉租住房。其中,属于政府主导的项目(危旧住房改造项目除外),按可建面积的3%配套;属于旧厂房改造项目按可建面积的2%配套,但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按可建面积的3%配套;属于旧城镇、旧村庄改造项目,按可建面积的1%配套。同一项目具备多种改造类型的,取最高限比例配套。
配套廉租住房的提供方式包括:在项目中配建;提供在项目之外其他地方符合条件的房屋作为廉租住房房源;向房产管理部门认购廉租住房房源。认购方式为:依项目规划时按项目所在辖区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商品住宅(高层、小高层、别墅、联排别墅除外)的平均售价标准,计算应配套廉租住房的价格,并以此认购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或者指定的廉租住房房源(按成本价计算),作为项目配套的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