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全面实施光明新区社区规章制度
近日,《光明新区社区规章制度》历经搜集、梳理、修订、汇编、专家审读等多个环节,最终定稿成册全面实施。该项制度涉及光明新区28个基层社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公共秩序等各个领域,涵盖五大类别,是光明新区在强化末梢治理体系方面锐意探索的又一改革创新成果。(一)社区党组织制度。下设社区综合党委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社区党员评价考核制度等20项规章,对社区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党群活动阵地、党员组织生活作了详尽规定,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基层工作要点。(二)社区居委会制度。列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制度、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等23项细则,引导规范各相关主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保证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的落实。(三)社区工作站制度。包含社区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31项制度安排,全面指导社区工作站完成政府各职能部门交办的各项需社区协助的行政事务工作。(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制度。囊括社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扶持社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5项规章,进一步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财务运作规范,确保集体资产的良性扩展。(五)社区基金会制度。包括社区基金会章程、社区基金会管理制度等2项规定,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权利义务及财产管理和使用办法,为全市初步探索了一条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