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深圳市第一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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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对房屋安全状况存在疑问的,可以申请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鉴定费用由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目前,经市住房和建局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有6家,现把经市住房和建局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转发至新区网站《深圳市第一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供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选择。
深圳市第一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
(备注:2016年8月份再次核实,有修改)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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