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区管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情况的公示
为加强新区环境保护精细化监督管理,推行随机抽查制度,依据环保部、省、市关于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有关要求,我局按照《坪山新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2016年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2016年至今,我局分别从执法人员名录库、采样人员名录库、辅助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工作人员,组成抽查小组,对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区管168家污染源)中随机抽取的101家污染源进行了“双随机”抽查。重点对被抽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抽查情况统一汇总在《区管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2016年)》中(见***)。
***:区管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2016年).xlsx
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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