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汕头市练江流域十二五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1〕96号
潮阳区、潮南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头市练江流域“十二五”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汕头市练江流域“十二五”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练江水环境、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省《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实施方案,把练江整治同我市开展年度环保专项行动、重金属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贵屿污染整治和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挂牌督办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流域协调、分级负责,控源为先、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原则,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多措并举,防治结合,切实推进练江污染综合整治,提升练江流域环境承载力,遏制水质恶化,确保水质逐年改善,阶段目标按期实现。 二、整治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12年底,流域经济和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流域内潮阳、潮南两区及干流两岸城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收集和处理,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80%以上;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排放总量在2007年基础上分别削减40%、30%和40%以上,其他各项超标因子污染指数有所下降,和平桥断面枯水期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比2009年下降60%、30%和20%以上。 (二)中期目标。至2015年,流域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和平桥断面枯水期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比2009年下降75%、60%和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全面实施流域限批制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对练江流域汕头段实行建设项目环保限批的通知》,我市自2011年起,暂停审批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印染、电镀、鞣革、线路板、化工、冶炼、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重污染项目,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有毒有害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同时严格规范练江流域内项目的准入条件。对于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在所在区域关闭相应数量污染项目腾出环境容量的情况下,方可批准工业项目建设。要求各有关单位每月在备案建设项目时将总量使用和关停企业腾出总量情况一并上报市环保局;上报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初审单位必须在初审意见中明确总量来源和出处,凡是没有总量来源的建设项目,将不予批准。对于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满足增产不增污的要求。新、扩、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达到相应清洁生产标准的二级水平以上。有条件的建设项目应设置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提高回用率。对内宿员工超过100人或日排放生活污水超过30吨、且未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或虽纳入截污管网但污水厂无接纳容量的项目,应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标排放,无条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此外,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废水排放标准。对练江流域截污管网不完善的区域且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的项目,要求生产废水的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一级标准。 2、开展练江流域重污染行业整治。组织实施重污染行业限期整改实施方案,确保工业废水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组织开展流域内“两高两低”企业清退及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按照新的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污染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落实污染限期治理制度,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潮阳区要继续做好谷饶镇印染业和金浦街道造纸业的***管理,潮南区要继续推进两英、峡山印染企业及全区线路板企业的污染整治,严防污染反弹。 3、推进流域内重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和定点基地建设。组织实施流域内高效能、重污染以及废水排放量大企业清洁生产实施计划。潮阳、潮南区要编制实施流域内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规划,力争今年底前全面启动重污染行业定点基地建设。 4、推进贵屿镇环境污染整治。潮阳区要认真实施《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全面推进贵屿镇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方案》要求,2012年底前和2013年底前要分别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并投入使用。逐步规范当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行业,在过渡时期(即搬迁进入集中处理场前),现有的废旧家电整机拆解企业在取得临时经营许可证后,暂时予以保留,但限于2015年12月底前须迁入集中处理场,统一管理和统一治污。小企业小作坊可采取联合组成公司等方式进入集中处理场,2015年后仍未入场的予以取缔(污染较大的企业先于2013年前进入集中处理场一期工程)。加快废弃机电产品拆解利用园区的建设工作,尽快建设一批上规模、技术水平高、无二次污染的废旧电器回收企业;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拆解单位,严厉打击使用煤炉加热电路板提取电子元器件、酸洗提取金银以及露天焚烧废物、垃圾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本着“完善保留一批、规范提升一批、依法取缔一批”的原则,高要求有计划推进拆解行业退出和升级改造工程,并借此加快贵屿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河涌水质和镇容、镇貌,进一步提升镇区区域环境质量,力求使贵屿镇环境逐步改善。 5、推进流域内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2年底前,潮阳、潮南区练江干流两岸城镇均应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流域内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4.2万吨/天以上,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近期集中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严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并预留足够的深度处理用地,逐步提高污水的深度处理水平。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将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列为重点污染源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要在继续抓好结构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工业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的同时,全力推进练江流域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潮阳区、潮南区要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同时配套建成各中心镇垃圾转运站。潮阳区要重点推进谷饶、贵屿和练江流域镇的和平、铜盂以及中心镇关埠镇污水厂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潮南区要加快陈店、司马浦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建成投入使用。按照练江流域整治方案的要求,2012年底前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按市练江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 6、加强流域内农村环保工作。积极推进练江流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处置工作,实行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加快全区垃圾处理场建设。组织全面清理辖区内河道两旁堆积的生活垃圾,杜绝乱堆乱放行为,避免生活垃圾对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两区要继续开展练江及其支流进行清淤清障等综合整治工作,清除练江及其一级支流的水生物、水葫芦、漂浮物等。 7、加强流域内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严控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加强小山塘水库养殖业管理,确保全区人民饮用水安全。推进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及限养区内无法达标的规模化养殖场的清退工作。组织整治农村分散养殖业,推行种养结合,以生态文明村创建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 8、加大流域内环保宣传教育。练江污染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通过加强领导,发动镇、村两级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在校教育、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制观念以及环保意识和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形成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流域内环境监测及在线监控监测能力建设。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及潮阳、潮南两区政府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把练江污染整治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粤东地区“五年大变化”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练江污染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坚持科学治污、联合治污、持续治污,从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水污染控制工程建设以及提升环境承载力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健全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流域内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把练江污染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进一步明确时限和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把流域污染整治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任务时限,把完成情况和水质达标情况纳入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企业责任人,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二是建立污染源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市里督查、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提高污染源监督管理水平。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重点污染源加大巡查、抽查频率,并加密监测,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超标或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规范排污口设置,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在主流媒体上公布被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违法事实、整改要求,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企业排污情况。潮阳、潮南区政府要抓紧整治好脏、乱、差问题,加快垃圾填埋场建设。 三是健全环保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各项治理工程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经费;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重点支持重点整治工程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按保本微利的原则,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确保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 四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练江污染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并发动镇、村两级参与到整治中来。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学校、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落实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制观念以及环保意识和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形成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协调。潮阳、潮南两区政府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相互支持,联防联治。要将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纳入今年市政府督办的重点事项,切实加强对污染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市政府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能分工加强对相应区级部门开展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潮阳区、潮南区政府每年3月10日前向市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径送市环保局),市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理后,在每年3月底前报告市政府,并抄报省政府。市政府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练江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4、筹措资金。要建立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保证整治资金投入。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制定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潮阳、潮南区可通过市场运作或银行融资等方式解决部分治污资金,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把综合治理有关重点工程列入省的财政预算,确保整治工作按期保质取得实效。 附表:汕头市练江流域“十二五”水污染综合整治目标和任务分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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