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委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26 号),结合2017年省创新驱动发展及智能制造目标任务,现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请试点示范的企业参照《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见***2)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3),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4),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后送所在区科工信主管部门。由区科工信局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在企业“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推 荐 单 位(盖章)一栏加盖公章。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见***5)。
材料报送的时间、地点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3月29日之前将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一式一份)及汇总表报送至市科工信局技改科,地址:市政府大院内5号楼214室。由市科工信局汇总各区申报表后行文统一报送材料到省经信委。 专此通知。
***:1.省经息委关于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3.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4.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5.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