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湖街道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研究SXDY06统筹单元范围调整的公示
《平湖街道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研究》已于2013年编制完成,现根据公共设施的落实、建筑物现状、用地权属与上层次规划情况等因素,拟对SX-DY06统筹单元范围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统筹单元南侧地块主要为国有已出让用地和居住小区,建成时间较短,不满足建筑物竣工年限申报要求,北侧地块为单一权利主体。因此,为优先落实统筹单元公共设施用地,在综合考虑现状建筑、产权边界、规划道路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据法定图则规划的天华路规划道路线位,拟将统筹单元重新划分为SX-DY06-1与SX-DY06-2两个更新单元。
其中北面SX-DY06-1单元拆除范围面积约7.2万平方米,提供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可落实原统筹单元内规划30班小学用地,贡献用地约占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30%,贡献率高于原统筹单元平均贡献率;南面SX-DY06-2单元拆除范围面积约11万平方米,贡献率约27.7%。
同时,实施时序以公配优先为原则,重点解决学位供需问题,北面SX-DY06-1统筹单元需作为先行启动实施的城市更新单元。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7年1月12日起至1月18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计划规划科: 刘工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09室
电话:0755-28948117,传真:0755-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示。
***:山厦地区SX-DYO6统筹单元调整公示图.rar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