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龙岗区统计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3名(辅助岗位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
(四)应具有深圳市户籍。
(五)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3楼1310室(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考试部);
(二)有关要求
1、个人条件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名时提供《龙岗区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上网打印,网址:www.lgtj.gov.cn)、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证明职位要求资历的详细证明材料、两张本人一寸彩色照片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笔试
时间:2008年10月11日(星期六)(下午2:00-4: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于2008年10月14日(星期二)上午在龙岗区统计局网站(www.lgtj.gov.cn)公告栏公布,并个别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
五、面试
时间: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5:30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分数高低排序,按雇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地点:待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考生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综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人员的德、能、绩、勤、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名单将在龙岗区统计局网站(www.lgtj.gov.cn)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龙岗区统计局报区人事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九、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严肃处理。
***:1、龙岗区统计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
2、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二○○八年十月六日
***: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龙岗区统计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doc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