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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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社康中心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99台/件)待报废毁形处理,存放地点为鹅公岭社康3台、简头岭社康34台、山厦社康3台、茗翠园社康26台、白泥坑社康6台、凤凰一社康5台、禾花社康22台,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进行评估回收残值,并提供残值报价。公告期: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2日8:00止。联系人:陈***,咨询电话:135****1202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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