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2021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理论学习
2021年,我局自觉履行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组扩大会及法治专题学习会形式,将***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统计法治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充分认识依法治统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政治本色,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统计工作事业推向前进。
二、严格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措并举推进依法行政。
(一)持续完善制度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始终,为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做到严把起草关、严把审核关、严把决定关、严把备案关,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的程序化、规范化。今年,我局切实开展了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司法局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清单,全面有效落实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发布、统一查询、统一解读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我区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要求,我局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明确规定在作出重大决策过程中需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从合法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报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科学化,让行政权力在规范中运行,公开透明。本年,我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在日常依法行政过程中,我局不断加强政府合同的法律审查力度,所有合同在签署前,均经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公平,保障我局合法权益。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管理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分工部署。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公开意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逐步实现统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2.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录入
我局认真做好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信息维护、录入工作,本年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安排专人及时、全面录入。
为推进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强化执法监督,我局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在本单位的门户信息网站上设置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并将该专栏链接至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我局以“不漏一项”为标准,遵循主动、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对各项子栏目的讨论、确认,梳理编制了各项制度、清单、执法流程等信息。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的设置能按要求严格落实,我局根据上级行政执法公示指引进行了栏目内容逐项核对,查漏补缺,做到公示符合要求,所列事项完整齐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通过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本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大大增强了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我局切实开展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省、市案卷评查标准,不断规范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用语,提高案卷质量,并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及时提交被抽中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案卷,参加案卷评查工作。
4.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执法
我局始终坚持按照法定权限、程序的要求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始终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做到合法、公正、公开、高效。所查处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截至12月上旬我局对92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9家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结合统计违法行为的事实、程度以及主客观因素对这9家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8家企业达到立案标准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对被处罚的企业进行公示,1家未达立案标准责令其限期改正。我局充分发挥了统计法“利剑高悬”作用,为我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了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足额配备了法制工作人员。明确内设机构稽查科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科室,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对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知识培训,今年以来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法治专题讲座、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此外,按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对我局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我局对聘请的法律顾问的组织、协调、联系、聘任、考核、管理等各项工作通过制度予以规范。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多措并举开展统计法律宣传培训。一是坚持“送法进企业”,通过利用日常执法、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时机,为1300余人次企业统计员讲解统计法律条文,向1066家企业送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统计信用告知书》,并在全市率先开展统计信用承诺工作,截至12月上旬,回收了1000余份《统计信用承诺书》,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企业统计工作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12月3日上午,派员参加了区普法办在龙城公园开展的以“弘扬宪法精神·厚植法治信仰”为主题的现场普法宣传活动。12月8日下午,利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时间节点,在龙岗天安数码城开展以“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为主题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统计普法折页、设置有奖问答等具有挑战性和奖励性的环节,宣传宪法、统计法中与市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激发市民群众学习宪法和统计法的兴趣,累计接待咨询群众近450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600多份。高峰时段在龙岗电台FM991开展统计法知识播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统计法宣传的影响力,有效增强市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支持统计工作的意识,获得了良好的统计普法宣传效果。三是强化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先后召开2次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组织6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学习宪法、统计法律法规、民法典、保密法、行政处罚法和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营造了本单位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大提高我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能力,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依法接受群众监督
本年度,我局认真落实统计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同时,进一步整合了投诉举报邮箱、投诉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通过“龙岗政府在线”、“龙岗统计信息网”、“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全面公布,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不仅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统计执法行为,而且切实保障了统计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坚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的***批示精神,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我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切实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一是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我区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决心,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区、街形成强大整改合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学史力行的实际行动,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广东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二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全区统计系统学习会、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要求,带动全区各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三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及时上报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切实推动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独立统计、如实统计的思想认识,强化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根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依法行政,但与国家、省、市、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企业依法统计的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
四、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把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将***法治思想,以及******关于统计工作***批示精神和中办、国办重要统计法治文件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激发内生动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提升统计法治化建设水平。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核心任务,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等工作,加强统计执法队伍管理,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弘扬统计法治精神,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明确普法职责与普法内容,加强普法工作组织保障,推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一方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送法进企业,加强企业统计员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全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力度,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增强全区干部职工依法统计意识。
四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工作规范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程序,按要求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判决,依法配合相关案件审理,依法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活动,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