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街道土洋社区综合服务站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葵涌土洋社区,经深龙计〔2005〕481号文批准实施,计划投资548万元。工程内容: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及其他费用。建设单位为葵涌街道办,中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悦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造价2 665 270.89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于2008年4月3日开工,2009年6月2日竣工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在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计,送审造价为4 684 759.34元,审计审定造价为4 473 136.77元,核减金额为211 622.57元,核减率为4.52%(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时止,葵涌街道办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本项目资金2 50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但未及时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211 622.57元。造价核减的主要原因是:1.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量调整,共计核减金额115 021.51元;2.招标代理费根据合同规定调整,核减13 288.03元;3.大综管平台及走廊移位工程重复计算,核减金额83 313.03元。
(二)多付招标代理费13 288.03元。招标代理费审计审定造价为15 159.97元,已支付招标代理费为28 448元,多付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费13 288.03元。
(三)部分采购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葵涌街道土样社区综合服务站购买空调37台、电脑20台等固定资产共计712 756.2元未及时入账。
(四)工程建安费结算价超出合同价较大。中标合同价2 665 270.89元,审定价3 206 200.23元,因增加工程量和工程签证增加工程造价超出合同造价20.30%。
(五)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09年6月2日竣工验收,2011年12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211 622.57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211 622.57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4 473 136.77元进行结算。
(二)对多付招标代理费13 288.03元的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四十条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或直接收缴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回多付的招标代理费13 288.03元。
(三)对部分采购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所采购固定资产的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四)对建安费结算价超出合同价较大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当加强工程前期阶段的管理,严格控制合同造价。
(五)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