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龙岗片区)企业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同意支持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4)***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战略部署,以及更有效推进国家自主创新龙岗示范区建设工作,结合龙岗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建设方案,我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并派调查员对全区示范区内企业开展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写深圳市国家自主示范区(龙岗片区)现状调查表,在表格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二、根据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请各企业如实填报调查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统计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三、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将对所有调查信息严格保密,请各单位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1:龙岗示范区各片区背景及名称
***2:深圳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龙岗片区)现状调查表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5年9月14日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联系人:闵慧晗,电话:28931461;调研公司联系人:彭浩,电话:86703595、159****6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