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十一区广深路新安段85号东南侧新乐一街1至3层(原西乡商场)物业招租公告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西乡商贸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十一区广深路新安段85号东南侧新乐一街1至3层(原西乡商场) | |||
出租物业 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943㎡ | ||
出租用途 | 商业、住宅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底价 | 30元/㎡.月 | |||
租金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5 %。 | |||
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在租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竞价人已充分调查了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历史和现状,包括租赁房屋的产权状况、法律属性、安全生产条件等,并自愿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乙方不得以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历史现状、产权状况、法律属性或安全生产条件等请求解除合同、请求合同无效、要求赔偿损失或者拒付、少付、延期支付租金等费用。 | |||
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逐轮报价,价高者得 |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深圳市西乡实业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审批后,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价格协议租赁。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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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含三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以报名时网站查验为准); 2、竞价人须承诺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发现竞价人存在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招租方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竞价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发现竞价人存在欠租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现象,招租方有权利拒绝其参与竞价。(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竞价人承诺该物业禁止电镀作业、粉尘作业、危化品的生产、贮存及运输,营业范围不得包含 “物业管理”类似描述。(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竞价人不得存在中选后不按约定履行的情况,如出现不履约的情况,招租人有权拒绝其参与竞价的权利。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9年8月19日 |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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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舒工、祝工 | 联系电话 | 0755-22913601或0755-22968041、159****7301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
深圳市西乡商贸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