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纪委(监察局)推进派驻机构改革
3月29日获悉,南山区纪委(监察局)在原有3个派驻机构的基础上,新增2个派驻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增至5个。
为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部署要求,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区纪委(监察局)调整动作频频,首先是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撤销党风室和监察综合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第二案件检查室。其次,区纪委(监察局)还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市编委统一批复,在原有3个派驻机构的基础上,新增2个派驻机构,每个派驻组配备3名编制。原来3个派驻机构分别为派驻区教育卫生系统的派驻一组、派驻区城建系统的派驻二组和派驻区公检法系统的派驻三组。新增派驻机构后,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南山实际,对综合设置的5个派驻组派驻范围进行调整和优化,实现派驻工作政府系统和基层街道全覆盖,并突出办案职能;不过,派驻工作目前还暂不能覆盖区党群系统、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
此外,区纪委(监察局)还积极清理、调整参加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将原参加的69个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至8个,精简比例达88.4%,使纪委主要精力回归主业。目前,区纪委(监察局)涉及办案职能室(组)达9个,执纪监督岗位工作人员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据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包括对负责工作单位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受理对负责工作单位党组织、党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和申述,并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