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山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区各律师事务所:
为适应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南山区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力,提高辖区执业律师参与度,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专业素养,促进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稳步提升、南山区法律援助处拟公开增选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在南山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执业,执业年限一年以上(执业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3月31日)。
(三)报名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具有良好的认知力、高度的工作热情以及乐于奉献的牺牲精神,能够自愿遵守南山区法律援助处的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
(四)民事、刑事律师库的报名人数,分别不超过本所注册专职律师人数的10%不足10人的律所分别可以报1人。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律师事务所集中上报的方式进行。
(一)请有意报名的律师认真填写《南山区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1),并在表中注明选择方向,刑事或民事,并附上报名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提交所属律师事务所。对弄虚作假、填写不实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汇总本所报名律师信息,填好《律师事务所报名人数汇总表》(***2)并加盖律所公章,连同报名律师的个人资料,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纸质版原件提交到区法援处,同时将报送资料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nsqfyc@szns.gov.cn。
三、面试时间
初定于2018年5月5日(视报名人数确定具体面试时间)。
四、增选方式
本次以面试成绩为主,拟增选刑事法律援助律师34名,民事法律援助律师19名,此次没有入选的律师,将按面试成绩依次进入下次补选的人员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华 邮箱:nsqfyc@szns.gov.cn
电话:2***11972 传真:2***13148
地址:南山区南新路3038号(区卫计局大院内)
***1:《南山区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
***2:《律师事务所报名人数汇总表》
南山区法律援助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