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住房保障业务办理事项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传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我区住房保障业务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已成功预约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间到区政务服务窗口提交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材料的家庭,请另行预约2020年2月10日及以后的时间提交材料,建议尽量在疫情防控解除后再预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疫情防控期间,在区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有关业务时,现场拍照无须摘除口罩,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
三、为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议尽可能通过网上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如确需到区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请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做好计划,减少业务办理时间。
敬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相互转告,谅解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755—85901811,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接听和解答您的咨询。同时,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告业务办理的最新安排。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