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砺锋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造纸增强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珠海砺锋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造纸增强剂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的概况 珠海砺锋化学有限公司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园区内,总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拟在原有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基础上将原生产造纸增白剂的生产线改造成造纸增强剂的生产,改建后不再生产造纸增白剂,年产造纸增强剂10000吨。本次改建总投资1.05亿元。 二、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珠海砺锋化学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园区内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先生 电话:134****5028 地址:襄阳市陈候巷29号 电子邮箱:3727917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进行资料的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本项目建设和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项目所在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珠海砺锋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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