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及人才住房免除2个月租金名单公示及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物业租金减免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的通知》(深财资〔2020〕2号),及盐田区《关于疫情期间减免公租房和人才房住户租金的通知》,现将免除租金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除租金对象
(一)单位承租户
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见***1)。
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
(二)个人承租户
除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区工作站、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央驻深机构等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的其他个人承租户(见***2)。
二、免除租金时间
免除租金时间为2020年2月、3月。
三、免除租金名单公示
(一)从2020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在盐田区政府在线住房保障动态栏(http://www.yantian.gov.cn/icatalog/bm/jsj/04/zfbzgk/dt/)公示5个工作日。
(二)存有异议的承租户,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建工大厦1106提出复核申请,或将相关证明材料快递到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建工大厦1106(咨询电话:25365153)。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三)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如进一步核查发现承租户不符合免除租金条件,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取消其免除租金资格,并补收已免除的租金。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5362297,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建工大厦1106。
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以官网公布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属于免除租金对象的单位承租户,由承租单位负责免除入住职工2月、3月租金。
(二)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持有的人才住房,免除租金措施将由其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
1.免除租金对象(单位承租户)名单公示表
2.免除租金对象(个人承租户)名单公示表
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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