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派新睿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17年罗湖区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工作的通知
罗民函〔2017〕98号
辖区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罗湖区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试行)》(罗民〔2016〕74号)的相关规定,我局近期将委派深圳新睿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手续;
(二)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活动;
(三)是否制定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章程开展法人治理;
(四)修改章程是否报登记机关核准;
(五)修改章程是否报登记机关核准;是否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开展了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六)住所是否与登记核准的地址一致;
(七)是否有涂改、出租、出借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八)年度报告是否符合规定;
(九)工资福利、行政办公支出及公益事业等财务支出和收入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十)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十一)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
(一)我局先委派深圳新睿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抽查的社会组织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财务审计;
(二)联合区财政局、相关业务主管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媒体代表对辖区32家社会组织开始联合抽查工作,以及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抽查工作。
四、检查要求
请被抽查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针对抽查内容,准备好相关迎检资料,现场配合检查人员做好本次抽查工作。检查结束后,我局将把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上公示。
***:1.现场抽查记录表
2. 2017年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名单(32家) 及时间安排表
罗湖区民政局
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黄天松,联系电话:25666866)
***2:2017年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名单(32家) 及时间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