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东津新区(经开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助推东津新区(经开区)就业创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我区决定认定一批诚实守信、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单位作为东津新区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现将申报东津新区2019年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已纳入市人社局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
(二)有本单位所有或租用的固定培训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有相应实训设施设备。
(三)有具备资质,较为稳定的师资队伍,教师应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明及其他资格。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二、申报时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申请表和承诺书,并附以下资料
(一)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师名单、教师相关资格证书、聘书等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资料。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
四、申报程序
由申报单位提供申报资料,报东津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局就业创业科411办公室,不接受邮寄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710-3352801
***:1、政府认定培训机构申请表.docx 2、诚信办学承诺书.docx
东津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