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及时介入 高效化解纠纷
[纠纷简介]
李某的儿子于2009年10月7日到吉大某门诊治疗感冒, 10日23时许突感身体不适,经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年34岁。李某认为儿子的死亡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遂向吉大某门诊讨要说法。
[调处经过]
吉大调委会得知纠纷后,司法所所长非常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先是安抚死者家属的激动情绪稳定下来,从而促使其以理性的态度处理事件。在听取双方陈述之后,安排调解员以“背靠背”的方式侧面了解双方的意向,为下一步调解奠定基础。调解人员经过与双方多次的恳谈,双方终于愿意面对面协商处理。所长以此为契机表示:由于家属不愿意对死者进行尸检,这就无法确定死者死因,也无法明确法律责任,但不幸的事件确已发生,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活着的人能好好生活下去,不要让不幸的事件再次发生。据我们了解,死者夫妇都是杂工,收入不稳定,上有年过花甲的父母,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家庭环境原本就比较贫苦。死者的突然去世,意味着这个家突然失去一个劳动力,对这个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以后的生活将更难以保障了,希望该门诊能从家属的实际情况考虑。
[调处结果]
经过对该门诊代表“情与理”说教后,该门诊愿意在责任未明确的前提下基于人道主义向死者家属支付7.7万元人民币的补偿,而死者家属也同意接受该补偿,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点评]
人民调解的及时介入对整个纠纷调处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否则矛盾将激化从而引发群体事件。在调处的过程中调解人员充分运用了“背靠背”、“情与理” 等调解的技巧,并准确地抓住突破口打动当事人,为调解的成功奠定了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