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教育局狠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香洲辖区校车主要分布在民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目前,香洲区有民办中小学22所、托幼机构142所。据统计,全区共有22所民办中小学和119所托幼机构使用校车,共有校车362台,每天运行1200多趟。校车管理工作是民办学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校车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历年来,香洲区教育局十分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一、针对校车安全管理问题,近年来香洲区教育局所做的大量工作
制定了《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学校(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香洲区教育局每年与各民办教育机构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并要求各民办教育机构与校车驾驶员、跟车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全力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根据新的要求多次修订《香洲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评估方案》,将校车安全管理列为重要评估指标,对校车每次违章行为实行扣分处罚。
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09年、2011年举办了香洲区民办学校(园)第一期、第二期校车驾驶员培训班,对校车管理负责人和驾驶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落实对全区民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校车及驾驶员的资料备案登记制度,将所有资料送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科进行查验审核。
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协调建立校车违法通报制度,由交警部门及时将辖区校车每次违法行为向香洲区教育局进行书面通报,以便香洲区教育局加强对违法车辆的民办学校(园)进行监管。
配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做好校车标牌申请及校车驾驶员登记工作。同时配合市交警支队做好校车卫星定位仪的安装工作。
针对全国各地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香洲区教育局都在第一时间迅速发出安全警示,要求引以为戒。
定期和不定期地大力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发生后,香洲区教育局对校车安全管理的应对措施
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领导立即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出***,11月18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闫昊波在副区长彭洪、区教育党工委书记马育爱、区教育局副局长黄碧溪等陪同下,率区委、区府办和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到辖区幼儿园突击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香洲区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了部署。11月16日,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发生的当天,香洲区教育局在内部网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以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为鉴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民办中小学、托幼机构立即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切实抓好校车管理各个环节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校车管理的规定,严禁超载和使用不符合校车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聘请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校车驾驶员,确保广大师生的乘车安全。
香洲区教育局利用正在进行的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对全区所有民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校车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实行扣分处罚,同时要求必须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不予通过。
根据交警部门反馈的信息,香洲区教育局对近期3所托幼机构的校车违法行为进行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并在年检中给予扣分处罚。
下一步,香洲区教育局将继续配合交警部门加大对全区民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校车的督查力度,确保校车安全。
(民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