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政策解读:
(2012年11月12日)
罗府办〔2012〕45号
《深圳市罗湖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规划(2012—201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规划
(2012-2015年)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遏制慢性病的快速上升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卫疾控发〔201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慢性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区慢性病防治现状
影响我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常见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区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现有确诊患者9.5万人,潜在慢性病患者约12.8万人,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慢性病病程长、流行广、费用贵、致残致死率高,已成为我区居民死亡的第一位原因,患者家庭承受沉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并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国内外经验表明,慢性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30多年来,我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群众健康意识不断提高,为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多年来,我区开展的慢性病防治工作已经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并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区特色的慢性病预防控制策略和工作网络。但是,慢性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全社会对慢性病的严重危害普遍认识不足,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需完善,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十二五”时期是加强慢性病防治的关键时期,要把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尽快遏制慢性病高发态势。
二、指导原则和防治目标
(一)指导原则。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疾控系统为主导,医疗机构为依托,三级预防相结合,在全人群和目标人群中开展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为主要手段的社区综合防治;以街道、社区为基础,积极试点,累积经验,稳步推进。
(二)防治目标。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和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建立慢性病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慢性病防治能力,努力构建社会支持环境,落实部门职责,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减少过早死亡和致残,控制由慢性病造成的社会经济负担水平。到2015年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达70%以上,35岁以上成人血压和血糖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50%。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到7克以下;成年人吸烟率降低到15%以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70%以上;成人超重率控制在20%以内,儿童青少年不超过8%;血脂异常率控制在30%以下。
——高血压患病知晓率和糖尿病患病知晓率分别达到65%和75%;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40%,规范管理率达到65%,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达到60%;脑卒中发病率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内。
——机关、事业单位体检发现高危人群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100%;企业体检发现高危人群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50%。
——各级医疗机构35岁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5%。
——儿童口腔健康普查率达到100%,适龄儿童窝沟封闭覆盖率达到20%以上,儿童恒牙和乳牙患龋率分别控制在5%和35%以内,龋齿填充率分别达到35%和15%以上。
——死因监测、恶性***、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心脏性猝死新发病例登记报告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到100%。
——在社区、机关、学校、工厂等地建立健康自助检测点20个。
——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100%。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健身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防治措施
(一)关口前移,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以主流大众媒体、社区为主要传播平台,设置宣传专栏,广泛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促使人们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在罗湖家园网设立慢性病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健康核心信息和工作动态;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以及辖区各类社会学术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有组织地开展公益宣传和社会动员活动。
科学指导合理膳食,积极开发推广低盐、低脂、低糖、低热量的健康食品。罗湖市场监管分局引导并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推动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促进健康食品开发和生产;区经济促进局倡导和鼓励食品销售企业开设健康食品专柜,引导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辖区食品企业、集体供餐和餐饮单位组织业务骨干人员学习掌握合理营养膳食知识和不良饮食危害,逐步推行营养成份标识,提供健康食品和餐饮。
积极营造运动健身环境。区文化体育局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区教育局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工间操制度;社区积极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模式。
切实加强烟草控制工作,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继续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在机关、旅客运输等单位创建无烟单位,逐步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制度。鼓励医疗机构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提供临床戒烟服务。
(二)拓展服务,及时发现管理高风险人群。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人群,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血压、血糖、血脂偏高和吸烟、酗酒、肥胖、超重等)检出和管理。辖区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要全面履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职能,建立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时了解社区慢性病流行状况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免费提供常见慢性病健康咨询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和4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制度。推广罗湖医院健康管理模式,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体检发现的慢性病高风险人群,建立动态管理档案,进行健康管理。在社区、机关、学校、工厂等地建立健康自助检测点,提供血压、血糖、身高、体重、腰围等体格测量工具。区慢性病防治院、区健康教育所开发并推广高风险人群发现、强化生活方式干预的适宜技术,并进行督导和评价。
(三)规范防治,提高慢性病诊治康复的效果。各级医院要严格执行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制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指南,落实慢性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完善专科医师的专业化培训制度,注重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在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和康复的同时,要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咨询指导和科普宣传。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积极合作,推广儿童窝沟封闭等口腔疾病预防适宜技术。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的增加,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内涵,积极推广慢性病患者的自我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积极探索全科医生家庭服务模式。
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和“治未病”的特点。区中医院要发挥在人员、技术、经验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慢性疾病中医诊疗工作,加强对社康中心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紧密结合我区创建国家中医示范区工作,把中医药技术广泛应用于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中。
(四)明确职责,加强慢性病防治的有效协同。完善慢性病防控三级网络,建立公共卫生片区责任制,整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功能,以网格化分片包干的形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慢性病防治结合。建立慢性病防治院、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在慢性病防治中的分工负责和分级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区慢性病防治院协助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做好慢性病及相关疾病防控规划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技术管理;医院提供慢性病危重急症病人的诊疗、康复服务,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慢性病诊疗、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设置专职人员履行慢性病防治工作职责;建立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置专职公共卫生医师,负责相关慢性病防控措施的执行与落实。区健康教育所负责研究慢性病健康教育策略方法,制定健康教育活动计划,传播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并指导其他机构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活动。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提供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慢性病预防咨询指导。
(五)共享资源,完善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慢性病监测与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监测数据库,健全信息管理、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管理制度。逐步建成慢性病综合监测点,规范人口出生与死亡信息管理,组织开展辖区急性心肌梗死、心脏性猝死登记报告。建立慢性病与健康影响因素调查制度,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慢性病及危险因素、居民营养与健康等专项调查。充分利用我区公共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慢性病信息收集、分析和利用,掌握慢性病流行规律及特点,提高慢性病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加强交流,拓展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组织和国内各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科研教学基地,积极争取技术、资金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支持。吸收、借鉴和推广先进的慢性病防治技术及成功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全力开展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慢性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领导体系,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研究解决慢病防治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协调统筹社会各界防治力量与资源,对防治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防治合作。区卫生人口计生局负责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中的社区诊断、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以及患者管理等工作。区发改局负责把慢性病防治相关内容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保障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条件。区文化体育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区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满足我区慢性病防治工作需要。区教育局将营养、慢性病和口腔卫生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监督、管理和保证中小学生校园锻炼的时间和质量,在辖区学校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罗湖公安分局、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死因登记日常报告和漏报调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辖范围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各项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有效整合资源。将慢性病防治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逐年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通过“以事定费”的方式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保障慢性病患者发现、管理、培训、督导、宣传教育等防治措施的落实,完善对基层医务人员发现和管理患者的激励机制。加大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的投入,保障其高质量完成慢性病防治任务。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为慢性病防治工作提供支持。加强资金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保障政策,减轻患者负担。区卫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针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慢性病患者就诊及药物优惠措施。区民政、卫生部门要对贫困慢性病患者给予医疗、生活救助,帮助减轻患者负担。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实施卫生中长期人才规划,建设适应慢性病防治工作需要的医学专业与社会工作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合理配置防治人员,尤其增加基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慢性病防治专业人员配置,确保到2015年,每个社康中心拥有1名专职公共卫生医师。加强各级慢性病防治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加强学科带头人、创新型人才培养,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全面提高我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包括慢性病专职防治人员在内的奖励制度,提高基层人员的补助标准,调动防治人员的积极性,稳定防治队伍。
五、监督与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通报制度,制定规划实施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实行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考核评价制度,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评价体系,针对规划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考核检查,综合评价政策措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