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H20110043号)指标调整公示的通告
J402-0019号宗地位于大梅沙盐梅路以北,已取得深规土许BH-2011-004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在办理规划许可、预售许可和房地产权初始登记中审查物业服务用房配置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据用地单位大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原许可证建筑分项指标中“商业8260平方米”调整为“商业814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20平方米”;其它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公示期满无异议,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发布。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项目用地现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5355975 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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