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71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提升配套服务水平,缓解片区停车问题,同时衔接已建坂李大道箱涵口,优化泄洪渠线位,现拟对[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7-1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整区域位于坂田北地区,天安路东侧,居里夫人路西侧,调整范围用地面积18762平方米。
二、规划情况
依据《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7-12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8762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三、规划调整内容
将17-12地块配套设施及泄洪渠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17-12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8762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会停车场(停车位400个),泄洪渠线位西移紧邻天安路,同时泄洪渠控制线宽度由5米调整至6.1米。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A栋
(三)项目现场
地址:天安路东侧,居里夫人路西侧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18年11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28917166 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法定图则调整前后情况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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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图则调整前后情况.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