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序号15075)
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挂牌序号:1507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珠横国土储2015-1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挂牌序号/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M2) | 规划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M2)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楼面地价元/M2) | 增价幅度 (楼面地价元/M2/次)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15075/ 珠横国土储 2015-19 | 横琴新区汇通六路北侧、十字门大道东侧、汇通七路南侧、荣澳道西侧 | 9679.53 | 综合用地 | 商业、办公40年,商务公寓70年 | ≤77436 | 裙楼≤40%,塔楼≤25% | ≥30% | 人民币 8000 | 人民币 50 | 人民币:18600 港币:22680 美元:2930 |
备注 | 1.上述标的物按土地现状供地;2.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77436平方米(办公≥60%、商业≤15%、商务公寓≤25%);3.本项目用地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中非商务公寓部分限制销售比例为70%,其中50%由项目用地竞得企业(在横琴注册的公司)自持,项目竣工验收后满五年,满足核准销售条件的,可申请核准销售,20%只限销售给关联单位;4.本项目用于重点发展金融服务及金融创新产业;5.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1个月内(港澳地区企业6个月内)须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拥有一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且持有100%股权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竞买人未能按规定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宗地定金不予以退还;6.上述标的物按《横琴新区产业项目出让用地监管办法》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监管及追究违约责任,具体详见《挂牌文件》中的土地出让合同样本;7.上述标的物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需另行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上述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
二、挂牌出让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港澳地区)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应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金融服务类企业,且需持有证券、期货、金融资产交易、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牌照中至少3个牌照。
上述准入条件由珠海市横琴新区商务局核准。
三、挂牌文件索取: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9时至2015年11月16日16时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或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索取《挂牌文件》。
四、网上竞买要求: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珠海市土地房产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网上竞买操作说明:竞买人须先登录交易中心网址注册用户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并安装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须与交易中心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中心网址《用户手册》。
六、竞买资格申请和审查:竞买人应于2015年11月6日9时至2015年11月16日16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审查,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并出具《竞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七、保证金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交纳手续。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
八、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15年11月6日9时。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15时30分。
九、本次交易过程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和地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56)2538700、2538738(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咨询及查勘电话:(0756)8841709(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天河街36号)。
十二、网址:
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gtjzh.gov.cn
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landzhuhai.com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