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圆征(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资格的通知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各招标人:
12月3日,我局收到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鼓风机及配套设备项目中标人放弃中标及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的申请》。由于该项目中标人圆征(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中标,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废除圆征(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中标人资格,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艾希机械对外合作有限公司作为中标人,并对圆征(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处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第72号令)第八十九条及《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珠规建招[2010]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同意招标人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并决定自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暂停圆征(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在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资格一年。具体通知如下:
一、暂停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2日。
二、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此期间不受理圆征(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报名业务。
三、请各招标人在此期间不接收圆征(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已报名的取消投标资格。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