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报来《关于申报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珠预警〔2014〕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4〕261号)精神,同意实施该项目。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项目(编号:FG2014100262)使用对象主要是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相关人员,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基础支撑平台、本地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平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场所整合改造约400平方米、气象影视高清改造。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一)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基础支撑平台。包括:网络子系统、会商监视子系统、计算机信息子系统、机房改造保障子系统。
(二)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业务系统。分为预警信息发布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分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手段系统接口模块。
(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场所整合。将现有的预报业务区及新闻发布室,改造成为集日常气象预报工作、预报预警值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接收、处理、指挥、决策,视频会议与会商业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新业务区域,主要包括建设突发预警业务区(五区六岗)、气象预报预警区、计算机房区。
(四)气象影视高清改造。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经审查,该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453万元内,其中系统建设费409万元,系统建设其他费用34万元,预备费10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三、节能措施
建设项目应按照备案号为20140046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落实相关节能措施。
四、批复依据的相关文件
《珠海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4〕261号)、《关于明确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项目资金来源的复函》(珠财函〔2014〕1158号)、《关于再次审核〈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意见》(珠信审函〔2014〕90号)、《关于同意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实施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项目的批复》(珠气〔2014〕***号)、《关于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珠气〔2014〕65号)、《关于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珠评审〔2014〕119号)、《关于申报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珠预警〔2014〕3号)
五、建议
(一)下阶段细化、优化设计,尤其是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场所建设部分。
(二)进一步结合市场行情,控制硬件、应用软件采购费用,节约投资。
六、其他
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进一步优化方案,控制工程投资,不得擅自突破。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其他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2月4日
(联系人:戴政宏,联系电话:2255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