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代耕农入户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解决我市代耕农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珠府﹝2015﹞68号)、《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珠办会函〔2018〕24 号)精神,妥善做好已批复代耕农入户工作,5月28日下午,我区召开代耕农入户工作会议,会议由区社区局局长曹小丽主持,区社区局、区公安分局、区社会事业局、唐家湾镇政府、区建设环保局相关领导及各社区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区社区局负责人员重点解读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解决我市代耕农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主要内容;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员讲解代耕农入户手续办理事项、区社会事业局负责人员提醒了入学相关的注意事项。会议要求,一是各社区负责原辖区范围内代耕农的通知工作,确保通知到位;二是入户地以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准。三是入户须尊重代耕农的意愿,按规定入户手续须在2019年4月4日前办妥,过期视为放弃入户资格,之后不能再以代耕农身份入户。此外,会议还派发了《高新区代耕农入户公告》、《高新区代耕农入户办理流程》、《珠海高新区代耕农入户人员通知情况及入户办理流程指导登记表》及各社区代耕农入户人员名单公示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