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市政府44号令)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 44 号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珠府令第39号),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王顺生
二○○四年七月八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22 06:04:03重新编辑